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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泰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泰州市电化教育馆
  • 2021-09-0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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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信息化应用研究水平,积极探索教育信息化2.0时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以教育信息化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经研究,决定组织2021年度泰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泰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分重点课题与一般立项课题。重点课题申报人必须具有泰州市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有两名满足条件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正在执行尚未结题验收的课题申报人不得申报2021年度课题。

2.申报人依据《泰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指南》进行选题,填写《泰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课题评审活页》。

3.本次申报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

线上:申报人于2021年9月20日至9月28日间,用前期线上学科答疑账号(未参与答疑的老师可联系学校管理员查询),登录泰州智慧教育云平台(www.tze.cn),进入个人空间,到“全部应用”中查找“课题管理”,进入“泰州市教育科研管理平台”,点击网页右上角本人姓名,进入“申报新课题”,按页面提示完成申报(技术咨询电话: 15601112129)。各市(区)于9月28日前将课题研究管理工作负责人信息报市教育局,开通平台初审员权限后,于10月7日前在平台完成初审。

线下:各市(区)和市直学校于10月9日前将申报评审书的盖章纸质稿报送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联系人:顾惠君,电话:86999013。

4.各市(区)申报数量控制在10项之内,市直学校每校至少申报1项。

二、管理方式

1.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市(区)和市直学校报送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

2.课题主持人的培训、课题的开题论证、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等课题管理工作,由市电教馆联合市教科所组织进行。

3.课题所在单位及教育管理部门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保证课题研究的正常进行,切实提高课题研究质量。要规范课题的日常管理,加强对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杜绝“两头紧,中间松”的现象,努力通过课题研究提升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课题研究工作,积极组织申报,扎实开展研究,持续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创新融合,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研究理论水平和实践创造能力。


 

重要提醒:线上申报需在教育专网进行,推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不能自己注册云平台账号,必须使用前期线上学科答疑的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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