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
- 泰州市电化教育馆
- 2023-07-20 16:19
- 阅读 28154
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3〕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精品课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1.广泛发动教师参与。各地各校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师深入研究课程教材内容,认真学习精品课制作要求与评价指标(见附件1),积极参加遴选活动。近三年内获得市级优质课评比二等奖以上的所有教师均应参与此次活动,凡在活动中获得部、省级优课的等同于获省级比赛一等奖。
2.严把精品课质量关。各地各校要严格把握质量要求和2023年部级精品课评价指标,对学科课程、特殊教育、实验教学三类精品课进行申报。学科课程类和特殊教育类精品课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等;特殊教育类精品课可不提交作业练习;实验教学类精品课以课堂实录的形式呈现,包括实验教学视频、实验教学设计、导学案、课件等。
各地各校要规范遴选程序,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所有精品课必须确保内容原创,引用资料必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教师对照平台课程节点(以“精品课”遴选工作网站公布为准)及报送要求,确定自己拟讲授的具体内容,向学校提出申报。申报时需提交课件与其他文档(具体请参看附件1,此时无需提交视频)。学校审核通过后向市(区)推荐,各市(区)教研部门要分学科组织专家做好推荐作品的政治审核与教学评价,可组织相关教师试讲,在此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确定初步人选,原则上同一课程节点编号只推荐1节精品课。各市(区)电教部门按照制作标准摄制微课视频与实验教学视频,完成后将视频连同其它资源上传到活动平台(https://jpk.basic.smartedu.cn/)。
二、时间要求
各市(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本地教师上传材料的评选工作,按分配名额评选“县优”,评选推荐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0日。同步报送精品课推荐汇总表,包括精品课课题及1名授课教师、1名教学指导和1名技术指导人员信息。
市直各学校负责对教师提交的课件与其他文档进行审核(此时无需提交视频),将初选出来的电子稿与精品课推荐汇总表打包于8月11日前报送市教研室联系人邮箱(每校报送不超过5节),市教研室于8月18日前评选确定市直三类共计25节,由市电教馆集中摄制。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在9月20日前完成市级遴选工作。
各市(区)、市直有关学校在7月28日前通知此项工作联系人(教研与电教各1名)加入“泰州基础教育精品课工作群”(QQ群号:454788199)。
三、名额分配
区域 | 名额(节) | ||
学科课程 | 实验教学 | 特殊教育 | |
靖江市 | 30 | 6 | 1 |
泰兴市 | 30 | 6 | 1 |
兴化市 | 30 | 6 | 1 |
海陵区 | 20 | 4 | 1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 20 | 4 | 0 |
姜堰区 | 30 | 6 | 1 |
市直学校 | 20 | 4 | 1 |
合计 | 180 | 36 | 6 |
四、其他事项
省教育厅将对点播量大、使用效果好的优质课程资源按照《省教育厅关于鼓励教师参与名师空中课堂的指导意见》(苏教师〔2019〕16号)要求,进行适当奖励。所有省级以上精品课资源将作为公益使用,并在省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省名师空中课堂)等平台展播。省级以上精品课将作为教学成果评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2022年我市有17节基础教育精品课被评为部级优课,视频已发布到泰州智慧教育云平台“泰金课”栏目,相关经验分享材料已发布到“江苏泰微课”微信公众号,各地各校可通知传课教师认真观摩学习。
市教育局联系人:教研室王彬,电话:13852611316,邮箱:13852611316@163.com;电教馆顾惠君,电话:86999878。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
遴选工作的通知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
课”遴选工作的通知
3.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操作指南(工作组织篇)
4.2023年精品课相关模板
5.2023年精品课传课目录
6.2023年泰州市精品课推荐汇总表
附件篇幅较长,不随文印发,请登录泰州智慧教育云平台(www.tze.cn)通知公告栏查阅。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 “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操作指南(工作组织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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