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6年泰州市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 泰州市电化教育馆
- 2026-05-06 11:26
- 阅读 514
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提高广大教师数字素养,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6年“领航杯”江苏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苏教办信函〔2026〕1号)与《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6年泰州市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常规项目
1.基础教育组: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素质教育”主题);
基础教育组报送作品课题限选自 2026 年春季学期教材。
2.中等职业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二)专项
1.基础教育专项;
2.职业教育专项;
3.教师研修专项;
4.科学教育专项。
二、活动要求
常规项目由教师于2026年5月8日-6月15日间登录泰州智慧教育云平台,在个人空间“全部应用”中点击“作品展评”,进入“泰州市教育作品展评系统”上传作品,请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完整上传相关材料。各市(区)于6月15日-18日对作品进行初审并完成推荐工作。各市(区)推荐数量不超过40件(其中中等职业教育组作品推荐4-5件),市直学校每校不超过5件。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1名参赛教师限报1件作品。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素质教育”主题)作品数量单独核算、不计入上述总数。
专项由学校直接报送至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活动平台。
各市(区)与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将活动负责人名单于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联系人:顾惠君,联系电话:86999878,邮箱:474210092@qq.com。
活动指南及项目说明、制作要求等相关附件请登录泰州智慧教育云平台(www.tze.cn)“通知公告”栏查阅、下载。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
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作品展评平台上传作品操作说明.docx
央馆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的通知.rar
苏教办信函〔2026〕1号关于举办2026年“领航杯”江苏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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