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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规范教师师德行为“十不准”规定

发布时间: 2023-10-16 10:55 发布单位: 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浏览量: 12795 【公开】

1.不准从事有偿家教;

2.不准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3.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不准粗暴对待学生家长;

5.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商品;

6.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金及其他财物;

7.不准旷教或擅离教育教学岗位;

8.不准在上课时抽烟和使用移动电话;

9.不准酒后进入课堂;

10.不准上班时间网络聊天、玩游戏、炒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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