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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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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3-10-16 15:37 发布单位: 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浏览量: 4493 【公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参照《泰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泰财行[2014]12号)、《关于调整市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泰财行[2016]1号)、《关于印发泰州市级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泰财行[2017]5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的通知》(泰财行[2018]59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包括教职工差旅费(不含出国出境)、参会及培训差旅费、探亲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 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实行定额包干。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住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客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 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厅级及相当职级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第六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七条 凭票报销的城市间交通费(汽车票、轮船票、火车票、飞机票等)必须是与出差日期、出差人身份信息相符的机打发票。无城市间交通费发票者不予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如因保管不当丢失交通票据,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说明,提供旁证证明,经主管校长审核后才能报销。

第八条 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等凭据报销。乘坐飞机的,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和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 乘坐火车、轮船、飞机、客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第十条 出差人员不得租赁车辆出差。出差省内地区,如遇出差任务特别紧急且交通不便需租赁车辆的,需先报告校办公室,经校办公室负责人请示校长批准后方可租赁车辆。租赁车辆仅来往租赁费用(不含住勤期间)可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 原则上,不允许出差人员自驾车辆出差。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二条 住宿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三条 教职工到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限额标准(上限标准见附件);教职工在省内、市内出差,执行财政部公布的江苏省住宿费限额标准(上限标准见附件)。

第十四条 厅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不作定点饭店,具体房型以及2人1间等硬性规定),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第十六条 住宿费发票应与出差日期相符,实报金额不得超出相应限额标准。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

 

第十七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以城市间交通费票据(乘坐学校车辆凭派车单复印件,租赁车辆凭租赁费票据)和住宿费票据为凭据按规定限额标准包干计算。如已报销会务费发票的,伙食补助费不再计算。

第十九条 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以城市间交通费票据为凭据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出差人员乘坐学校车辆以及租赁车辆出差的,跟车随行公务期间不计算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条 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当天来回的按一天计算。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除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况外,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由其出具收取证明。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的,除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况外,应自行支付交通费用并收取相关凭据。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分地区限额标准如下:

地区

伙食补助费(元/人,天)

市内交通费(元/人,天)

新疆

120

80

江苏省内(大市外)

100

80

泰州城区外兴化、泰兴、靖江

80

50

注:泰州城区内海陵区、姜堰区、高港区、高新区,无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补贴,在泰州城区内出差、培训等学校优先安排校车,如学校无法安排校车,培训人员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费用实报实销。

 

第五章 参会、外派、培训的差旅费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离开城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学校不予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学校按照规定报销。

第二十四条 教职工离开城区参加会议、培训,通知文件明确不统一安排食宿即食宿自理的,在途期间和会议、培训期间的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凭通知文件回学校按上述差旅费规定报销,其中市内交通费只计算在途期间(指前往和期满返回),会议、培训期间不享受。通知文件没有明确不统一安排食宿而会上要求食宿自理的,一律按第二十三条办理。

第二十五条 教职工参加市教育局或其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城区内培训,培训通知要求食宿的,培训学习期间食宿费凭培训通知据实报销。

第二十六条 教师参加学业水平测试阅卷及高考阅卷的差旅费报销执行如下规定:往返常驻地(泰州)至阅卷地的城市(其他城市)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按上述差旅费规定报销,住宿费在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一半,伙食补助费不享受。

第二十七条 按照组织安排,到常住地以外地区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参加各种工作队的人员,在途期间(仅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按本办法规定报销;工作期间的出差差旅费执行驻地规定,费用由驻地单位承担。赴新疆、西藏等艰苦地区挂职锻炼、支援工作等人员,在外期间各项津贴、休假及配偶探亲差旅费的报销,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探亲差旅费

 

第二十八条 学校教职工按规定每年探配偶一次,未婚教职工每年探父母一次,已婚教职工四年探父母一次。如果在一年内,同时探望配偶和父母的,其探亲路费,原则上分段计算,分别报销。教职工探亲必须经过学校办公室和分管校长审批后方能按照本办法执行。探亲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学校放假期间。

第二十九条 教职工探望配偶、未婚教职工探父母及已婚教职工探父母,可乘坐火车的硬座(如连续乘车时间较长可选乘硬卧)、轮船的三等舱和公共汽车。教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超出的部分由教职工自理。

第三十条 教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按差旅费限额标准可凭据报销一天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教职工自理。

教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按差旅费限额标准凭据报销。教职工探亲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坍方道路受阻,洪水冲毁桥梁)造成交通暂时停顿,其等待恢复期间的住宿费,可凭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和住宿费单据报销。

第三十一条 教职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等项开支,均由职工自理,不得报销。

第三十二条 教职工见习、实习期间不享受以上探亲待遇。

 

第七章 报销管理

 

第三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三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在差旅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出差(包括参会、培训)必须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即无论时间长短,均须到办公室填写出差审批单,分管校长审核,主管校长审批。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会议(培训)通知、机票、车船票、住宿发票等相关凭证,出差人员对其真实性负责。出差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出差时间、地点和路线,改变后所发生的多余差旅费用均自理。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泰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规定结算。

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应对差旅费报销进行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规,内容真实完整。

第三十五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临时出国人员出差费用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驾驶员出差报销标准待研究后另行公布。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江苏省省级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单位:元/人.天

序号

地区(城市)

住宿费标准

旺季地区

旺季浮动标准

正副厅长及相当职级人员

其他人员

旺季期间

旺季上浮价


正副厅长及相当职级人员

其他人员

1

北京

全市

650

500





2

天津

6个中心城区、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蓟县

480

380





宁河区

350

320





3

河北

石家庄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廊坊市、承德市、保定市

450

350

张家口市

7-9月、11-3月

675

525

秦皇岛市

7-8月

680

500

承德市

7-9月

580

580

其他地区

450

310





4

山西

太原市、大同市、晋城市

480

350





临汾市

480

330





阳泉市、长治市、晋中市

480

310





其他地区

400

240





5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460

350





其他地区

460

320

海拉尔市、满洲里市、阿尔山市

7-9月

690

480

二连浩特市

7-9月

580

400

额济纳旗

9-10月

690

480

6

辽宁

沈阳市

480

350





其他地区

480

330





7

大连

全市

490

350

全市

7-9月

590

420

8

吉林

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长白山管理区

450

350

吉林市、延边州、长白山管理区

7-9月

540

420

其他地区

400

300





9

黑龙江

哈尔滨市

450

350

哈尔滨市

7-9月

540

420

其他地区

450

300

牡丹江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佳木斯市

6-8月

540

360

10

上海

全市

600

500





11

江苏

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

490

380





其他地区

490

360





12

浙江

杭州市

500

400





其他地区

490

340





13

宁波

全市

450

350





14

安徽

全省

460

350





15

福建

福州市、泉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480

380





其他地区

480

350





16

厦门

全市

500

400





17

江西

全省

470

350





18

山东

济南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

480

380

烟台市、威海市、日照市

7-9月

570

450

其他地区

460

360





19

青岛

全市

490

380

全市

7-9月

590

450

20

河南

郑州市

480

380





其他地区

480

330

洛阳市

4-5月上旬

720

500

21

湖北

武汉市

480

350





其他地区

480

320





22

湖南

长沙市

450

350





其他地区

450

330





23

广东

广州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

550

450





其他地区

530

420





24

深圳

全市

550

450





25

广西

南宁市

470

350





其他地区

470

330

桂林市、北海市

1-2月、7-9月

610

430

26

海南

海口市、三沙市、儋州市、五指山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白沙县、昌江县、乐东县、陵水县、保亭县、琼中县、洋浦开发区

500

350

海口市、文昌市、澄迈县

11-2月

650

450

琼海市、万宁市、陵水县、保亭县

11-3月

650

450

三亚市

600

400

三亚市

10-4月

720

480

27

重庆

9个中心城区、北部新区

480

370





其他地区

450

300





28

四川

成都市

470

370





阿坝州、甘孜州

430

330





绵阳市、乐山市、雅安市

430

320





宜宾市

430

300





凉山州

430

330





德阳市、遂宁市、巴中市

430

310





其他地区

430

300





29

贵州

贵阳市

470

370





其他地区

450

300





30

云南

昆明市、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西双版纳州

480

380





其他地区

480

330





31

西藏

拉萨市

500

350

拉萨市

6-9月

750

530

其他地区

400

300

其他地区

6-9月

500

350

32

陕西

西安市

460

350





榆林市、延安市

350

300





杨凌区

320

260





咸阳市、宝鸡市

320

260





渭南市、韩城市

300

260





其他地区

300

230





33

甘肃

兰州市

470

350





其他地区

450

310





34

青海

西宁市

500

350

西宁市

6-9月

750

530

玉树州、果洛州

350

300

玉树州

5-9月

525

450

海北州、黄南州

350

250

海北州、黄南州

5-9月

525

375

海东市、海南州

300

250

海东市、海南州

5-9月

450

375

海西州

300

200

海西州

5-9月

450

300

35

宁夏

银川市

470

350





其他地区

430

330





36

新疆

乌鲁木齐市

480

350





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州、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博州、吐鲁番市、哈密地区、巴州、和田地区

480

340





克州

480

320





喀什地区

480

300





阿克苏地区

450

300





塔城地区

40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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